关于秸秆焚烧管控致全市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时间:2026-10-14 20:57:31
来源:大河之声
广大农民朋友们:
你们好!
金秋时节,稻浪飘香,又到一年丰收季。大家辛勤耕耘,换来了沉甸甸的果实,谨向你们致以最诚挚的敬意!在共享丰收喜悦的同时,合理处置秸秆、守护美丽蓝天,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贯彻落实省、市秸秆焚烧分区管控工作要求,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现向广大农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秸秆焚烧危害大
秸秆焚烧危害不容忽视。焚烧时会释放大量污染物,极易引发呼吸道及心血管疾病,危害人体健康。产生的颗粒物会造成空气质量恶化,是秋季雾霾的重要来源之一。特别是在交通干线周边焚烧秸秆,会产生大量浓烟,严重影响交通安全,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此外,野外焚烧容易蔓延到田边、林地、村庄、油库、电线等区域,威胁生命财产安全。
二、禁烧区:这些地方一律不能烧
梅河口市城区,铁路、高速公路、国省干道两侧1公里,林边50米内,以及保护性耕作地块,全部划为禁烧区。禁烧区依法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含残茬、枯叶)。
三、限烧区:没有指令不能烧
禁烧区以外的区域为限烧区。限烧区不是想烧就能烧,要按照省、市指令统一开展计划烧除,没有烧除指令坚决不允许私自烧除。可以烧除的秸秆,必须是还田和离田进度(面积)达到70%以上的剩余秸秆,以及无法实施机械化作业的岗地、洼地秸秆,坚决杜绝焚烧全量秸秆。计划烧除时间仅限当日8点到16点,非计划时间一律不准烧,严查夜间焚烧秸秆。烧除期间气象条件或空气质量一旦发生变化,要立即按指令停止焚烧作业并灭火。
四、秸秆离田还田:秋收后要先行
秋收后要及时离田,抢抓冬季第一场雪前关键期。禁烧区12月底前完成离田,其他区域春耕前应离尽离。除还田外,秸秆要全部离田。推广水稻低留茬收割。禁止收割期秸秆只破碎、不离田。还田的,按农技指导开展玉米条带耕作、水稻深翻加腐熟剂、秋打浆,能全量还田就全量还田,禁烧区要做到“秆清茬净”。
五、违规焚烧:依法严管重罚
(一)对在禁止焚烧的区域和时段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由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二)对阻碍秸秆焚烧管控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对造成大气污染事故,导致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等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农民朋友们,听从政府统一指挥,遵守秸秆焚烧分区管控相关规定,是为了大家呼吸好空气、地里少火灾、路上少事故。请大家理解配合,积极宣传秸秆焚烧管控政策和综合利用的好处,共同守护蓝天白云、平安家园!
祝各位农民朋友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丰收顺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