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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洪涝防范工作的提示

时间:2026-07-13 10:44:18 来源:大河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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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梅河口市水利局和梅河口市气象局7月13日10时1分联合发布洪涝灾害气象风险橙色预警[Ⅱ级/严重],影响范围梅河口市全部乡镇。受暴雨天气影响,预计未来24小时,我市发生河流洪水、农田渍涝等洪涝灾害的可能性大。建议相关单位和部门密切监测降雨和洪涝灾害发展情况,加强防范,适时启动预案,确保人员安全。

市防办提示:

1.各乡镇(街)及有关部门要加强会商研判,按照职责做好洪涝应急防御工作;

2.各乡镇(街)有关防汛责任人要坚守防汛岗位,一旦发生洪水,迅速组织进行抗洪抢险,及时转移受威胁地区群众,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3.各乡镇(街)及水利部门要加强巡堤查险,发现险情立即预警并组织人员转移,抢险机械、物料立即运抵现场,提前采取加高堤防、加固子堤等措施;

4.各乡镇(街)及水利部门要加强水库巡查,加密观测水情,合理调度水库泄量,下游受威胁群众立即转移;

5.住建、城管、交通等相关部门要加强交通管制、积水强排,对重点部位实施动态监控,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6.应急部门要加强对煤矿、非煤矿山、危化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和指导,做好洪涝应对工作;

7.宣传部门、融媒体中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通过广播、电视、电子屏、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及时更新、不间断播报洪涝有关信息,包括预警信号、防御指南、抢险救灾动态及政府指令等。引导公众远离危险区域,及时转移避险;

8.各乡镇(街)及有关部门要做好值班值守及调度部署,保证通信畅通,确保遇有突发情况及时上报、科学处置;

9.各乡镇(街)相关应急救援队伍要备足应急物资,随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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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梅河口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初   审:刘思辰

复   审:姜   楠

终   审:王   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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