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梅河口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
梅河口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宁洪友,副主任关学义、杨绍忠、瞿鹏以及梅河口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19人出席会议。

梅河口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杜康君,以及政府办相关负责同志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审议通过了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情况的报告》和梅河口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梅河口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关于梅河口市市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决定》《梅河口市市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梅河口市市乡两级选举委员会和街道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梅河口市十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名单》。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宜。根据《吉林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规定,被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记 者:张天阔 王鹏森
初 审:战柏霖 杜筠婷
复 审:姜 楠
终 审:王 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