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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级政务服务丨关于临时调整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政策的通知

时间:2025-04-10 11:19:14 来源:大河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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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缴存人:

为支持我市缴存职工住房需求,缓解缴存职工购买住房的资金压力,充分发挥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结合我市实际,现对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政策做出如下调整:


01

取消异地购房提取对户籍

    (地域)的限制

取消异地未贷款购房(商品房、再交易房)提取、异地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本息提取“购买自住住房的房屋所在地应为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或户籍地”的政策限制,申请提取时无需提供户口簿。

02

取消全款购房提取时限

       的限制

取消“职工未贷款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自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实际行为发生之日起(商品房、再交易房按契税完税凭证日期,建造、翻建、大修房按相应费用发票日期)二年内可申请提取”的时间限制。

03

梅河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温馨提示

新政策适用范围:

只要是本地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自住住房是全款购买的,该房屋没有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也没有办理过住房公积金提取,不限购买时间和地域,近期都可以申请办理一次性提取。

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需要材料:

(所有符合提取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

2、缴存登记的银行卡

3、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全款发票、契税完税证明

业务办理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住房公积金窗口

咨询电话0435-12329



图片

初   审:姜姝宇

复   审:姜   楠

终   审:邢昌玉  王   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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